兰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华兰文化,从广义来说,是指“人类与兰花有关的一切活动”。从狭义来说,是指“人类在采兰、养兰、赏兰过程中,特别是在赏兰过程中所形成的一整套价值取向”。
孔子时代,颂兰为“王者香”。又有“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嗅其香,与之俱化也”的比喻,是崇尚真善美的确切表达。更是“不以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气若兰兮长不改,志若兰兮终不移”的描述,表达了中华民族的志向与骨气。 爱国诗人屈原,在他屡受毁谤、惨遭放逐的不幸际遇中,将他的满腔爱国热情化作了流传千古的不朽诗篇。而在他的诗中,兰与蕙被当作“美女”、“君子”、“贤人”……来加于歌颂的,歌颂他对美好的祖国、美好的情操、美好的理想的向往与追求。
自此而始,兰花,在中华文化中,成了真、善、美的代名词。唐宋以来,吟颂兰花的诗、词、赋、曲、书、画等各种作品,似汗牛充栋,不可胜数,成了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李白说:“为草当作兰,为木当作松;幽兰香飘远,松寒不改容”。北宋文学家黄庭坚曾说:“士之才德盖一国,则曰国士;女之色盖一国,则曰国色;兰之香盖一国,则曰国香”。“兰甚似乎君子,生于深山薄丛之中,不为无人而不芳”。自孔子、屈原而后,千百年来,人们在赏兰的过程中,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美好观念不断融入兰花之中,并且不断提升,以致使中国兰花成了中华民族优秀品德的重要象征物之一。中华兰文化也成了中华兰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了近代,兰文化的含义,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寓居台湾,养兰自娱,作诗赞兰;“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这不正是将军一身浩然正气的自我写照吗!儒将陈毅无帅写道:“幽兰在深谷,本自无人识。只为馨香重,求者遍山偶”。说出了不管什么人,只要对社会有用、对人民有利,在建设祖国的事业中,广大群众还时需要你的。也说出了这位曾任上海市市长、外交部部长的领袖人物团结广大人才的统战思想。戎马一生的朱德委员长,南征北战之余,爱兰、养兰数十年似一日,他赞美兰花道:“幽兰叶秀乔林下,仍自盘根从草旁。纵使无人见欣赏,依然得地自含芳”。道出了一位革命先辈一生无私奉献的商尚情操。
1962年,日本友好人士松村谦三先生来我国访问,周恩来总理在杭州亲切地会见他,当了解到松村谦三先生酷爱江浙名兰时,便赠给他一盆当时杭州花圃中最好的品种 ——“环球荷鼎”。这盆名兰在松村家世代相传,并使松村谦三先生的小儿子松村正真先生也学会了养兰,并成了今天日本兰界的元老。1987年1月是旬,时年79岁的松村正直先生又率“日本兰花友好访华团”来华,并带来了由当年周总理所赠兰花繁育出来的新苗,分赠上海、浙江等地兰友。从而谱写了一曲新的兰界“友谊之歌”。 纵观中华民族的漫长历史,不乏通过兰花联结友谊、促进交流、陶冶性灵、培养情操的事例。兰事活动已涉及经济、文化、民俗和日常生活的许多方方面面,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华兰文化。
兰文化的民族特性是历史形成的
学界泰斗、北京大学季羡林教授认为:“所谓文化体系是指具备‘有特色、能独立、影响大‘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文化体系”。属于世界四大的文化体系之一的中华文化(另外三家分别为印度文化、伊斯兰阿拉伯文化、希腊文化),正是由于它的强烈的、独立的民族特色,对整个世界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中华文化组成部分的中华兰文化,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中华兰论的民族特 性,是中华文化的民族特性在兰花上的具体体现。 中华兰文化的民族特性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哪一个人随意胡编乱造的。它是千百年来,中华兰文化在自身的产生、发展、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我们常说,中华文化脱不开儒、道、佛三家的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其实它们的影响也正是中华文化的民族特色。儒、道、佛三家的哲学思想浸润在中华方面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事不在。 对于兰文化中儒、道、佛三家哲学思想的影响,有时有的兰友甚至将它们作为 “封、资、修”的内容而进行检讨、批判。当然,对于儒、道、佛三家哲学思想中的消极、落后的内容,我们一定要批判、摈弃;但对其中的主流的、积极的、科学的、合理的内容,也就是真正代表我们民族优秀品质的内容,例如爱美的精神、奉献的精神(不因无人而不芳)、坚贞不屈的精神(任渠霜雪连冰冻,苍翠何曾减一些) …… ,我们必须继承、发扬。对于它的批判、继承和发扬,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千万要慎之又慎。
保持民族特性是发展中华兰文化的前提
我们认为,中华兰文化决不能摈弃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累的文化艺术特征。狭隘的民族主义固然会造成民族文化。当前,主要矛盾在于“怎么样保持民族特性”的问题。所以,我们一直强调,“保持民族特性是发展中华兰文化的前提”。 然而,有的先生们并不是这样认为,他们说“应该破除此一疆域之见的思想,去迎合他们(指外人国)的兴趣,将国兰予在美化,使人一见就有莘美的气向,和富丽堂皇之感,如此才能诱起他们的欣赏兴趣,和购买欲……”。 在从“兰花”作为商品的特殊意义上来说,我们并不盲目否定“商品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的原则。从物质层面来考虑,一种商品,如果为了‘外销‘的特殊需要,当然可以为订货的外国顾客作一些特殊的处理。但从精神层面来考虑,作为一种文化,我们却不能为了要面对外国观众、读者、参观者、购买者……而用改变自己的方法来“迎合”他们的审美情趣。
每当与兰友们谈到这个主题,大家都不以为然。认为,这种为了满足市场临时性需求而不顾原则的“迎合”心理,我们不敢苟同。 有的兰友以酒作比喻,谈出了他们的看法:国兰像醇美的陈年老酒,既不能为了迎 合洋人的不同口味而酿成威士忌;也不能为了获取暴利而搀水。因为前者成了“洋酒”,后者成“劣酒”,不再是正宗的“陈年老酒”了! 也有兰友用饮食文化来说明兰文化:有的外人国爱吃中国菜,就是因为想尝“中国风味”,吃后大加赞赏的很多;当然,也有的外国人吃不惯中国菜,吃后说‘不好吃‘的也不少。我们难道会为了迎合后面的这样一些人而把中国菜去做成“西餐”?有的中国人吃惯了中餐,偶尔也想尝尝“西餐”(例如汉堡包、肯德鸡、比萨饼、麦当荣……),我们难道说为了满足这少数人的好奇性而要将中国菜废弃?! 国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极特征、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它可以大量生产而供作 商品,甚至外销,但个民族的性格特征、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难道说也能为了迎合市场 需求和商人的喜乐而改变吗? 1994年12月27日,江泽民在纪念梅兰芳、周信芳诞生100周年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有五千年灿烂历史文化传统和巨大生命力、创造力的伟大民族,如果不深深地根植于自己的土地,从自己人民需要出发,坚持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民族艺术,在文化艺术领域丧失独立性,最终就会成为外国特别是西方文化的附庸,这是非常危险的。”
一种民族文化,如果伤失了它的民族特性,又怎能看来奢谈它的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我们要坚定地说,保持中华兰文化的民族特性,是发展中华兰文化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