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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蕙兰网社区论坛守则
作者:yxly 2008-1-21 16:5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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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兰友社区论坛是中国蕙兰网为用户提供浏览和交流、讨论兰艺心得等话题的平台;
  (2) 兰友社区论坛只有注册会员才能参与发帖及回帖;
  (3) 会员在本社区中发贴或站内短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良好的社会公德;
  (4) 会员应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5) 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中国蕙兰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二.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三. 网站管理员和社区版主有权不经发贴人同意删除或转移以下内容的帖子。
  (1) 张贴粗鲁、诽谤、漫骂、暴力威胁等攻击性言语以及色情图片文字;
  (2) 张贴任何有关广告、推广商品、服务和商业网站的链接、图片或者文字;
  (3) 未经同意张贴涉嫌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有关知识产权、个人肖像权及名誉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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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未正确或适当留在相应分类论坛内的帖子;
  (6) 含有个人主观政治观点,煽动性言论的;
  (7) 含有明显伤害兰友感情的词句(并非人身污蔑攻击);
  (8) 含有极为庸俗低级污秽的语言;
  (9) 恶意刷屏或者一帖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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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违规处理。
  凡违反会员守则的帖子或站内短信留言,一经发现中国蕙兰网将立即删除并通过站内短信提醒,第二次发现将通过站内短信发出警告,第三次发现将封锁其论坛发贴和站内短信功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蕙兰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如果讨论主题违反以上守则,则该讨论主题之下的所有留言将被一并删除。
  会员如果发现社区有不良信息,可通过站内短信留言或直接致电13809011980举报。
  五. 中国蕙兰网对本守则的所有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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